限制電網企業參與售電!國家能源局再發文
9月18日,根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最新消息,近日,國家能源局印發瞭《關於加強電力中長期交易監管的意見》的通知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旨在對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和交易行爲實施監管,進一步規範電力市場交易行爲,維護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,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。
文件提出瞭12項加強電力中長期交易監管的主要任務,其中包括:規範制定市場交易規則、規範組織市場交易、規範參與交易行爲、做好市場交易服務、促進售電企業公平參與市場交易、加強市場成員行爲自律監督、加強運營監控和風險防控、規範市場幹預行爲、加強市場交易事中事後監管、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監管、加強市場信用監管、建立政府監管與外部專業化監管密切配合的監管體系等。
《通知》中提到,爲瞭(le)進一步加強電力中長期交易監管,規範市場交易行爲,維護市場秩序。國家能源局依據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(yú)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幹意見》(中發[2015]9号)及其配套文件制定瞭(le)該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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